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11-12
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户籍科到辖区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公安机关按《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折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将户口派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可转入户口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对于报到后,因没有及时将户口落在用人单位的,所造成户口迁移证落户过期或其他问题的,一切责任由毕业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