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09-06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新闻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学院在学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努力提高学院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新闻稿件的撰写要求
1.新闻稿件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三贴近”原则,充分关注全院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2.要突出新闻性,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避免对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和相关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3.格式规范,文字严谨简练、鲜明生动、通俗易懂,注重可读性和吸引力。
4.要突出时效性,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随时报道,重要新闻投稿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3天。
5.一般应配发相关图片,图片一般在1~3张,重要新闻最多不超过6张(图片新闻除外)。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时,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像素。
6.稿件应注明作者姓名(如用笔名另外说明)和联系电话。
二、采用稿件内容范围和采用原则
1.反映学院重要工作和活动的稿件;
2.重要人物或事件的通讯;
3.反映学生思想、学习和文化体育、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
4.部门或师生所获得的体现学院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
三、奖励办法
学院建立学生优秀稿件奖励制度。凡被学校“新闻焦点”、“聚焦院处”栏目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40元,被学校“学生天地”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元,视频新闻每篇奖励100元;被学院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5元;被校外正式媒体采用的稿件,学院将视情况给予更高奖励(每篇不少于60元,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等重要媒体采用的新闻稿,每篇奖励不低于1000元)。
每篇新闻稿只奖励一次,按媒体级别就高不就低原则统计(同一内容的稿件不重复统计)。两位以上作者的稿件,仅为第一作者发放稿费。若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将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记,并发放稿费。排序按照文字优先的原则进行,图片作者次之。
备注:本奖励办法只适用学生,因稿件内容失实、语句、用词等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取消奖励。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日